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福建群众抓拍交通违法可作处罚依据 须3日内举报

2015-05-31 08:39:16来源:福州晚报作者:陈海东

  □新闻链接

  举报交通违法

  注意三大事项

  第一,要有明确的拍摄时间、地点,能从图片或者录像中看出所处的环境,如某某服务区或者某某路标等;

  第二,尽量有完整的违法车辆信息,包括车牌、车型等,能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一般要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

  第三,根据我省规定,群众抓拍到相关违法行为后,必须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举报。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