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沂 林宝忠)罗源县松山镇渡头村老人会会长陈某及男子吴某等人,在渡头村附近的山上毁林修建墓地出售。昨日,记者从罗源县检察院获悉,陈某、吴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罗源县检察院批捕,郑某等十几名老人会管理人员正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检方介绍,2013年3月,罗源县松山镇渡头村老人会会长陈某到邻村看戏,发现那里的公墓十分美观,回来后他与老人会吴某、郑某等14名管理人员商量建造墓区事宜得到一致支持。于是,他们未经审批就擅自决定在该村建造墓区。为筹资金,陈某等人以老人会名义在村里贴出“公告”:本村村民如想订购坟墓,一个月之内交钱的预交8000元,一个月之后的要预交1.2万元。公告后1个月内,该村有72户村民交钱订购坟墓。
陈某与吴某分工负责,工程马上动工。2013年3月至10月,他们毁林建墓非法占用农用地3.385亩,建成公墓176座。墓地除了供村民订购外,陈某等人还以每座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外村人,从建成到售完还不到两个月,销售金额达229万余元。
2014年9月,该村老人会推举吴某领头,准备另辟山场再赚一笔。这一次与上一次不同,吴某等人以个人名义各投资2万元到4万元不等合股建造,募集32万元占用农用地1.885亩修建墓区,共建成坟墓128座出售。墓地价格水涨船高,售给本村人每座1.83万元,外村人每座2.03万元,至案发时已售出25座。
“村民因征地补偿,每家都获得一笔资金,老人们有了钱想为自己建造坟墓,但私自建墓毁坏山林比较严重。”渡头村村主任还提到修建坟墓审批一事,他说:“我把老人会写的书面申请报告送到县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明确回复建骨灰塔可以审批,但建园林公墓不能审批。”但是,当得知不能审批时,陈某等人依然大肆毁林建墓。
办案检察官介绍,陈某等人擅自改变农地林地用途,并未经审批毁坏生态林5.27亩建坟墓,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已涉及犯罪,应以非法占有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罗源县检察院正配合罗源县委、县政府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治理违法建设坟墓行为,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守护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