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PPP东风渐盛引民资 超千亿元项目再“招亲”

2015-05-27 08:12:45来源:福州晚报

由于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此外,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监管的角色,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这次国家发改委一次性推出1043个PPP项目,初衷也在于此。在此次发改委公开推介的1043个PPP推介项目中,我省共有18个项目,总投资金额1255.35亿元,规模相当巨大。这些项目中,交通和市政项目占大头,分别占了7项和9项。在这些项目中,正线长29.3公里,项目总投资196.2亿元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因其巨大的投资颇为引人关注,这意味着社会资本也能投资参与地铁的建设和经营。

据悉,包括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在内的我省大多数PPP项目,拟采用的PPP模式为BOT,即建设-经营-转让。这种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和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我省去年已开始试点鼓励PPP

国家发改委此次公布的1.97万亿元总投资PPP项目引起广泛关注,而福州晚报记者了解到,实际上我省从去年开始就在全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当时就向社会发布了28个项目推荐开展PPP试点,总投资1478.6亿元,涵盖交通、市政、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

近年来,我省民间投资发展较好,但从总体上看,民间投资仍有较大空间。而基础设施等领域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大,目前基础设施领域民间投资占比只有15%,这些领域恰是民间投资的短板。

为此,我省出台了《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PPP试点。对已建成的项目,也可以植入PPP要素,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采取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试点项目要求收益比较稳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明确,投资金额一般在1亿元以上,一轮合作期限一般为10年~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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