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入室行窃被屋主撞个正着 气急败坏殴打他人获刑

2015-05-26 11:07:22来源:宁德晚报作者:夏岩缘

  男子入室行窃,不料当场被屋主撞个正着,为抗拒抓捕,气急败坏伤人。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据了解,2013年2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陈某在福鼎市前岐镇某酒楼用餐后,从该酒楼顶层阳台攀爬至被害人邓某娟家中,并盗走被害人邓某娟放置在三楼后间床头柜上钱包内的现金5720元。当陈某欲离开房间时,却被邓某娟发现,其遂沿楼梯往下逃窜至一楼大厅。邓某娟的家属庄小某、庄大某听到动静后,随即赶来拦截,陈某被迫归还所盗现金。随后,陈某伺机夺门而出,庄小某等人紧追其后,为摆脱控制,陈某从该酒楼后门拾取一把铁钳对庄小某头部进行击打,庄小某见状返回屋内躲避。而此时,被告人陈某已恼羞成怒,又持扫把将毗邻房屋房门玻璃砸坏并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5720元,在被害人发现后为逃离现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器械殴打被害人及其亲属,其行为已由盗窃犯罪转化为抢劫犯罪,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抢劫罪,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夏岩缘)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