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法拉利撞过护栏理赔40万元
此后,龚先生找到卖车的4S店,索要法拉利在杭州的维修记录,以确定该车是否为事故车。4S店称,要查询过去的维修记录,只能由原车主凭身份证原件向当地经销商申请,在重庆无法查到该车在其他地方的维修记录。
龚先生几番致电杭州的经销商后都碰了壁,对方告知“不能查了”。
虽然屡屡碰壁,龚先生仍四处托人想办法,最后,他通过保险公司查到了真相:2013年1月29日,这辆法拉利在杭州与隔离带发生了碰撞,进行过一次大修,理赔金额达40万元。之后,这辆法拉利运到重庆,卖给了他。
今年的4月17日,重庆市公证处对保险公司的这些说法进行了全程公证。
律师
退一赔三有法可依
龚先生认为,合同上写得很清楚,4S店应该真实完整地告知车况,不能隐瞒或造假,店方自始至终都隐瞒了事故车的事实,构成了欺诈。
为此,龚先生多次同4S店协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5月初,他委托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陈晔、余洋两名律师将4S店告到了渝北区法院,请求返还购车款,同时退一赔三,索赔1440万元。
昨日,龚先生收到了渝北区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6月24日该案将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陈晔、余洋律师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说,法拉利4S店如果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应当按照360万元的购车金额,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