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发布满月 警方走访嫌犯亲属实施劝返
打亲情牌
走访嫌疑人家属亲友
制定个性化劝返策略
为提高追逃追赃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基础性工作,云南各级相关部门建立了一套“三库三防”的联动机制。
即:建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信息库、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库、特定岗位人员备案信息库,对出国(境)党员干部实行多方共同审查的“联防”,因私出国(境)证照采用人证分离的“物防”,加强边境协查站的“边防”,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以加强追捕外逃行贿犯罪嫌疑人为突破口,针对不同追逃对象,采取不同的追逃策略。
据介绍,对满足抓捕条件的,周密制定抓捕计划,目标一旦确定,就迅速展开抓捕行动;对有劝返可能的,在充分摸排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云南检察机关安排专人联系在逃犯罪嫌疑人,通过走访嫌疑人家属、亲友等方法,制定个性化的劝返策略。对心存恐惧的行贿嫌疑人,讲清法律规定。对仍心存侥幸的行贿嫌疑人,运用证据,说明利害。供图/CFP
纵深
追捕“红色通缉令”逃犯要过几道难关
相较于已经落网的戴学民和李华波,“红色通缉令”上的在逃人员也十分引人瞩目。分析指出,海外追逃和赃款的追缴工作仍有不少难题待解。
跨境执法 中方需进一步提供证据材料
4年前,时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储粮)周口直属仓库主任的乔建军与粮商勾结,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多元,于2011年携款数亿潜逃美国。
今年3月,乔建军前妻赵世兰被美国警方拘捕,并被控移民欺诈、洗黑钱等罪名。5月18日,赵世兰在洛杉矶加州中区联邦法院的听证会上首次出庭应讯,并当场否认被控罪名。
分析指出,面对联邦指控,被告人通常有两种选择,一是认罪,坦白从宽争取轻判;二是不认罪,选择由陪审团审理,结局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然而一旦定罪,赵世兰将入狱服刑,数年后被释放同样将面临遣返出境的结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受司法制度、意识形态影响,各个国家在证据、司法审判结果认同等方面存在差异。他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的时机,深化双边合作,但无论是引渡还是遣返,都需要中方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无引渡条约 依据国际公约开展引渡合作
同样受到关注的还有已故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
上榜“红色通缉令”后,当地时间5月2日加媒体援引加联邦法庭文件,证实加拿大温哥华知名房地产商迈克尔\uB7程就是程慕阳。同时程慕阳也委托律师在媒体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在中国遭到通缉,但否认有罪。
红色通缉令信息显示,浙江女巨贪杨秀珠可能逃往的地区为美国。新华社官方客户端2014年9月曾发布消息称,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谈及对程慕阳的追逃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教授黄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中国和加拿大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员,而加拿大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双方都加入的国际公约开展引渡合作,这可以成为引渡合作的依据。
黄风此前指出,“引渡时,要证明被请求引渡人实施了依据中国和加拿大的法律都构成犯罪的行为;遣返时,也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相关人员在国外受到刑事追诉,不符合在加拿大继续居留的条件等,都要中国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赃款追缴 可适时启动刑事司法协助程序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曾向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对赃款的追缴力度要远小于对官员的追逃力度。“而现实情况是,不少外逃官员用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转移或隐匿起来,对赃款的追缴可谓难上加难。”
日前,美国联邦检察官对乔建军和赵世兰提出了移民欺诈、转移偷盗所得财产、洗钱等多项罪名指控。
新华国际客户端披露,起诉书上列举证据指出,2011年至2012年,赵世兰和化名“FENG LI”的乔建军频繁地将上千万元人民币、数百万美元和加拿大元从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账户转至香港、从香港转至美国、从美国转至加拿大,又从加拿大转至美国。赵和乔利用洗钱的手段来购买西雅图房产,而洗钱的资金来源则与在中国河南省周口市侵吞公款有关。
面对赃款追缴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一位负责人在采访中给出应对方案。“涉及境外追赃案件,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可适时启动刑事司法协助程序,请求相关国家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犯罪嫌疑人转移到境外的犯罪资产。在此基础上,由中国司法机关启动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和司法协助程序,从而追回境外犯罪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