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月起将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不合理增长

2015-05-22 08:41:27来源:东南快报

破除以药补医

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耗材零差率,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不合理增长

陈晓春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正在抓紧完善之中。

同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关键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重要途径是科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以及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使医疗服务价格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鼓励医院和医务人员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而不是为获得药品加成多开药、滥开药,大处方,增加患者负担。

目前,我省考虑到价格调整后群众的医疗负担问题,规定价格调整政策是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医保、新农合支付政策要与价格调整方案同步出台,不会增加患者负担。

陈晓春还表示,下一阶段的公立医院改革,将按照《福建省深化医改综合试点方案》要求,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下一阶段的公立医院改革,将在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销售的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再实行耗材零差率;2015年上半年,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耗材零差率销售,全面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下一阶段,我省将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制定出台《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落实各级政府卫计、人社、药监、物价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医院的内部管理责任,6月起在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控费工作。

同时,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今年下半年制定出台我省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文件,2016年1月起正式实施;制定出台省、市、县公立医院差别化绩效考评办法。各地在下半年内围绕省里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另外,指导各地以设区市为整体,统一组织推进市级及辖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与福州市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衔接,做到省属公立医院改革与福州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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