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征收逾25公顷土地 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及配套
2015-05-20 10:38:22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5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二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集体土地23.3428公顷,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四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集体土地1.7409公顷,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及其配套。
福州新闻网5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二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集体土地23.3428公顷,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四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集体土地1.7409公顷,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及其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