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夜抢劫两次仅得15元钱 被判处六年九个月

2015-05-19 09:06:51来源:海峡都市报

闽南网5月19日讯 “好吃懒做,没有收入,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妻子一番羞辱的话让温某心生愤怒,他决定出去抢劫。最终,温某一夜抢劫两次,虽然只得15元,却因犯抢劫罪被集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于昨日生效。

1991年出生的温某是宁德福安市人,在厦门没有固定工作,去年3月份的一天,温某因连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和妻子吵架后,摔门而出,同时也心生了犯案的想法。

当晚10点多,温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集美一小区附近,强行劫取推着婴儿车在散步的万某的15元钱。之后又到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宿舍围墙外路边,欲强行劫取花某随身携带的挎包,用刀割刺花某的背部和手,致其受伤。后因周围群众发觉,温某抢走挎包里的一包桂圆干即逃离现场。经鉴定,花某构成轻伤二级。

(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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