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超期服役”容易爆炸 超过2年的最好别要

2015-05-18 14:58:32来源:宁德晚报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和便利店,发现除了个别标注为非回收瓶的啤酒品牌外,在大多啤酒瓶的瓶底,都标注有啤酒瓶的生产年份,其中不少啤酒瓶的生产年份为2013年以前。在蕉城南路一家便利店,记者看到其售卖的雪津啤酒,瓶底标注的生产年份均为2011年,部分酒瓶瓶身的底部还出现了磨损的情况。

据了解,啤酒瓶现行的国家标准是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在啤酒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上专有标记“B”;同时考虑到回收啤酒瓶易爆等特点,《标准》建议,“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买啤酒时

要注意瓶子的生产年份

在走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购买啤酒的消费者,他们皆表示从未关注过酒瓶的生产日期,也从未听说啤酒瓶还有“保质期”。

专家指出,当啤酒瓶处于剧烈晃动或高温情况下,瓶内液态二氧化碳会迅速汽化,瓶内气压达到一定程度时,酒瓶就可能爆炸。而啤酒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磨损,多次重复使用以及阳光暴晒等,都会导致玻璃材质老化,影响回收瓶的承压能力。因此,多次回收、反复使用的啤酒瓶比新瓶更容易爆裂,安全性能较低。

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行标准,使用超期的酒瓶本身并不违法,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只是国家建议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对生产企业缺乏约束力。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除要仔细查看啤酒本身的保质期外,还要注意酒瓶底部标注的酒瓶生产年份。尽量选择划痕少,生产年份在两年以内的啤酒瓶,并在搬运啤酒时,减少摇晃和碰撞,储存在阴凉处,避免高温、暴晒。识别超期“服役”啤酒瓶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看啤酒瓶瓶底上印的字样就可以了。如“B2007”字样,表示该啤酒瓶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

(记者 蓝青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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