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零售价上涨:一包烟贵一元 或将救340万人

2015-05-18 09:39:28来源:广州日报

我国烟税

1994年,卷烟的生产环节引入了17%的增值税和另外40%的卷烟消费税,按出厂价征收。

1998年,40%的消费税修改为三种不同的税率:甲类烟的税率为50%,乙类和丙类为40%,其余的为25%。

2001年,卷烟消费税进一步调整为两类:一是从量税(对所有各种卷烟,每箱征收150元,或每包0.06元);二是从价税(对每条出厂价50元或超过50元的甲类香烟,征收的税率为45%,每条出厂价低于50元的乙类卷烟税率为30%)。

2009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将甲类卷烟的从价消费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从价消费税税率由原来的30%调整为36%。

他国烟税

世界烟草税率最高的国家

英国 77%

德国 75%

某中国品牌香烟 最低每包3元

在韩国同产品 每包13.6元

在日本同产品 每包33元

在新加坡同产品 每包60元

澳大利亚的卷烟价格 多高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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