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零售价上涨:一包烟贵一元 或将救340万人
2015-05-18 09:39:28来源:广州日报
我国烟税
1994年,卷烟的生产环节引入了17%的增值税和另外40%的卷烟消费税,按出厂价征收。
1998年,40%的消费税修改为三种不同的税率:甲类烟的税率为50%,乙类和丙类为40%,其余的为25%。
2001年,卷烟消费税进一步调整为两类:一是从量税(对所有各种卷烟,每箱征收150元,或每包0.06元);二是从价税(对每条出厂价50元或超过50元的甲类香烟,征收的税率为45%,每条出厂价低于50元的乙类卷烟税率为30%)。
2009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将甲类卷烟的从价消费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从价消费税税率由原来的30%调整为36%。
他国烟税
世界烟草税率最高的国家
英国 77%
德国 75%
某中国品牌香烟 最低每包3元
在韩国同产品 每包13.6元
在日本同产品 每包33元
在新加坡同产品 每包60元
澳大利亚的卷烟价格 多高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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