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内容
要在城镇化改革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常住人口城镇水平较高,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低,这意味着大量人口已在城镇居住与就业,但享受不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当前,应着力围绕提高城镇化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度;围绕城镇承载能力的提升,推进投融资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绿色、低碳、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推动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提高城镇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要在各类规划制定与执行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快速发育阶段,要特别注重发挥次级城市群的作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是长江中游城市群3个次级城市群。这3个次级城市群的经济区范围与行政区范围较好地叠合,有利于调动各地的积极性,推进它们的发育与成长。要推动中心城市、一般城市、小城镇在经济区与行政区交织的情境下,综合分析,谋求各自科学的定位。
要在综合交通的组织上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交通是先行官。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而言,涉及的城市那么多,交通方式又非常复杂。怎样打破封锁,降低交通运输成本?怎样促进3省物流的发展?怎样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城市群的综合交通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研究解决。
要在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治水”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特色。长江中游城市群有1100公里的长江黄金水道,城市群内还有长江最大的3条支流——汉江、湘江、赣江。水能变成水利,也能变成水患。在治水方面的协同治理,需要进行规划对接、航道连通、港口合作安全应急、资质互认等实质性的合作,需要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
要在产业发展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当前特别关键的,是要共建、共用、共享一些共性平台,推动城市群产业发展。这样既能降低平台建设,又能提高平台的利用效率。这些平台包括实体的内容,如国家重大的实验室、重要的产品检测中心、跨区域的物流贸易中心等。
要在生态环境共同治理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城市群内部的水、气是流动的,对于水污染、大气污染联手共治将是下一阶段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