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债单就贴在小区门口
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汤先增/文 毛朝青/图)连日来,福州五四北枫丹白鹭小区门口,到处粘贴着“催债单”,将欠债人的信息公布于众。不少居民认为,即使讨债也应该合理合法,不应将他人信息公布于众;也有居民认为,讨债人这么做只是想引起欠债人的重视。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勇表示,布告讨债可以,但不宜公开个人信息。
布告贴小区债主家已出租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枫丹白鹭小区,在小区大门口的广告栏,看见一张“讨债通缉令”,A4纸上面印着一名男子的身份证信息,以及其妻儿的个人身份信息,字迹和头像都很清晰,还有“欠债人”的详细住址。
住户谢女士说,前日早上,她看见小区门口到处都贴着“讨债通缉令”,有二十张左右,“这两天来,大部分都被撕掉了,就剩下广告栏那一张”。
昨日,记者来到“讨债通缉令”上所写的债主家,发现房门外也贴着“讨债通缉令”,但主要内容已被撕毁。记者多次敲门,都无人开门回应。
随后,记者拨通一个手机号码,接电话的男子表示,他是租户,很少在家里,“好像是户主与人存在债务纠纷,因找不到户主,就用这种方法讨债”。该租客表示,他每季度都是将租金打到户主账户,很少与户主见面或通话,目前也联系不上对方。
泄露他人信息不妥
对于粘贴“讨债书”这种讨债方式,居民说法不一。居民林先生认为,即使是讨债,也应该合理合法。居民陈先生说,对于讨债人来说,这也许实在是无奈之举。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勇告诉记者,粘贴“讨债通缉令”的做法,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内容仅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业已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虚构、歪曲、夸大事实,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不违法。然而枫丹白鹭这起讨债事件,债权人粘贴他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泄露他人信息,明显不妥,导致严重后果的,讨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