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丹白鹭拒收房追踪 开发商以开会为由拒绝采访
本网曾报道了福州市高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方面设置收房的前提条件,并且在尚未达到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便要求业主收房,枫丹白鹭(又名高佳苑)三期的部分购房者拒绝收房一事。(见报道http://news.fznews.com.cn/shehui/2007-3-12/20073124YI+XL4_UU205946.shtml)文章见报后,引起了更多业主的重视,他们纷纷致电本报表达对高佳房产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满。而高佳房产公司的郑经理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高佳苑”三期6幢的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高佳房产公司不可能不知道业主拒绝收房的事情。业主们发现房屋存在空鼓、电表未装一户一表等问题后,便自制了整改单,并将整改单邮寄给高佳房产公司,后来又向公司寄送了有100多户业主签名的拒绝收房及要求整改的函。
14日下午,记者走访了管理高佳苑小区的艾邦物业公司。谢副总经理告诉记者,高佳苑三期物业处公告的交房流程,只是告诉业主们交房时要办理这些手续,但是没有规定必须按照顺序来办理。而且,自交房之日起,物业公司就已经对小区实施了管理,因此,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谢副经理承认,由于交房时比较繁忙,忘了贴电梯的合格证,但后来已经贴了电梯合格证的复印件。煤气表安排在室内,这是由煤气公司设计的,如果业主要求改管,可以向煤气公司申请,由高佳房产公司负责报销费用。电表的一户一表确实没有装,但是房屋内已经通电了,这些电费由开发商埋单。水表的一户一表安装在楼下,已经做好了。
对于地面空鼓、门窗变形等问题,业主们可以将整改意见写在验房单上,再将单子交到物业处,物业在汇总以后会将单子交到开发商处,由专门的施工队负责整改。
对于物业的说法,枫丹白鹭三期业主陈女士表示质疑,开发商拿到整改单后能照着做吗?交房是开发商的事情,问题应该由开发商出面承诺予以解决。
14日傍晚7时15分,记者再次就此问题致电高佳房产公司郑经理,但对方以正在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