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能源腐败”:上亿元合同高管要收3%好处费
遏制能源腐败需破除垄断推进价格改革
高波等专家指出,油、电、煤、气行业提供了社会基础服务,能源腐败不仅增加了众多下游小企业的经营成本,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增加了社会成本。
在巡视整改通报中,中石化、中国神华等能源企业均表示,将就“在资产并购重组方面聚集较大腐败风险”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华电集团表示,已向黑龙江某煤矿原股东追回国有资金共601万元,并承诺在今年6月30日前返还3.36亿元。
一些民营企业反映,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处于垄断地位的能源企业负责人拥有决定下游众多企业命运的“一支笔”。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查明,曾任中海油销售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苗永进,利用手中分管销售部门的权力,接受来自石油销售商个人、化工企业的“好处费”100余万元,向其“进贡”的企业遍及浙江多地。
长三角一家加油站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民营加油站基本上要向“两桶油”买油进货,“价格低不低,能不能长期供应,往往全凭上面一个招呼,再好的路段,不卖给你油一样没钱可赚。”
“国家的一系列改革政策已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油气零售市场,进一步降低价格改善服务,但由于垄断企业不供油,民营加油站数量反而出现‘剧烈倒退’。”山东一家民营加油站负责人说,近几年来,很多民营加油站都因为大油企停供,无奈被收购或濒临倒闭。业内人士表示,背后是能源垄断企业存在内部利益板结、不愿向社会资本让利的利益冲动。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亟须进一步推进能源行业的价格体制改革,让民营资本敢于进入垄断领域,能够与国营资本在同一水平线上公平竞争,从而提高行业效率与透明度。
竹立家指出,在新一轮价格改革中,破除垄断寻租空间,发展市场新兴主体是题中之义。“只有真正打破垄断带来的反市场权力,才能真正遏制‘能源腐败’。”
(杜放 罗政 魏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