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能源腐败”:上亿元合同高管要收3%好处费
(新华视点聚焦国企巡视系列之三)
上亿元合同高管要收3%好处费 数万家加油站成生财工具--透视国企“能源腐败”
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杜放、罗政、魏董华)中央纪委网站近日陆续公布了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13家单位的整改情况。在中国石化、神华集团、华电集团的通报中,领导干部腐败、关联交易牟利、国有资产流失等成为突出问题。
专项巡视中,众多“油老虎”“电老虎”“煤老虎”落马引发关注。“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上至年薪百万的董事会高管,下到基层销售负责人,能源国企的腐败态势严峻:动辄数亿元的招标合同中,一些高管竟然要收3%的好处费;一座座年营收上千万元的加油站,成为相关人员的生财工具。
有高管年薪百万仍谋巨额私利
根据国资委和上市公司披露,2014年度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期仅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桶油”营收就达5.36万亿元,占比超过20%。然而,4月末起集中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显示,油、电、煤等央企“能源腐败”问题严重。
中石化党组在巡视整改通报中披露,仅从2014年12月以来,中石化全系统已有36人受纪律处分,7人被刑事处理,19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共有134名中石化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在系统内从业,已明确对此开展清理。
全球最大煤炭企业神华集团在通报中披露,目前已给予20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32名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另有4名评审专家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取消资格。华电集团党组也通报称,仅在4月份,已对3家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从巡视报告来看,庞大的海外资产、并购招标和原料采购是能源国企贪腐的高发区。”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
据记者调查,在一些国企,大到招投标工程,小到千箱橙子,都暗藏采购腐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取的判决书显示,在中石化下属的胜利油田,曾担任勘探开发监督管理中心主任的处级干部翟庆龙,在设备采购方面收受企业多根金条。为谋取个人利益,翟庆龙还帮助“有关系的人”,向胜利油田包销橙子7000余箱,均由下属企业用国资埋单。
记者还发现,部分国企高管年薪百万元仍谋取“巨额私利”。例如,上市公司中国神华披露的年报显示,曾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华泽桥早在2011年就已申请辞职,在退休前一年,其领取的薪酬达108万元。然而,纪检监察部门查明,华泽桥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均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取巨额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