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建云)为杜绝滥用车辆远光灯,前日是长乐首次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进行处罚。据长乐市交警大队统计,在当晚1个小时的检查过程中,共有22辆车辆因为滥用远光灯被民警处罚。
当晚7时40分许,记者又随同长乐市交警大队在城区吴航路长山湖段,对车辆设卡进行检查。据黄玉晗副大队长介绍,当晚重点查纠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以及滥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
一辆黑色小车朝设卡点驶来,开车的是李女士。当时在车上,还坐着李女士的丈夫以及一名婴儿。被民警拦下后,李女士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开了远光灯行驶。
“我从来不开远光灯。”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刚从玉田开车到长乐,由于道路灯光昏暗,她才开了远光灯行驶。进市区后,由于孩子吵闹,她一时竟忘记换成近光灯。最后,民警对李女士作出扣1分、罚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