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福州交警曝光一批滥用远光灯车辆
2020-10-11 09:31:43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有一束光,那瞬间,是什么痛得刺眼!
实际上在日常行车中很多人不在意却杀伤力很强的交通安全隐形杀手,竟然是滥用远光灯!分分钟闪瞎眼有木有?
福州交警曝光一批滥用远光灯的车辆,一起来看!
闽AW3N86
闽AG993F
闽AU283F
闽F8R038
闽A1166F
闽A829M9
闽AS0N11
闽JSL770
闽A6P128
闽ATL075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应如何处罚?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扣1分。
什么时候应该使用远光灯?
1、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文明交通我践行,一秒两秒不重要,生命安全最重要,行车滥用远光灯,害人害己莫小瞧。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福州交警希望广大驾驶员谨记,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切莫闯红灯、滥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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