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碰瓷叫“没事你走吧” 可让你终身吊销驾照

2015-05-11 11:06:54来源:宁德晚报

解读:

遇上新“碰瓷”会被吊销驾照?

对于这则消息,最抢眼球的莫过于“终身吊销驾照”这六个字。那么,究竟是否如网传所说,万一遇到这样的新“碰瓷”,会被终生吊销驾照?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负责人介绍,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其中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要既主观上明知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且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客观上有脱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主观和客观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有些人发生事故后,可能有离开现场的行为,比如为了避免被受害人家属伤害而离开现场,但能够主动报警或投案,因其主观上并非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故不能认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还有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浑然不知而未停车,也不能一概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该负责人解释。

提醒:

驾驶员要有收集证据意识

那么,万一市民遇到了网传这则消息中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呢?

该负责人提醒,驾驶员一定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要做到的是冷静,然后查看现场,如果有伤者应当要及时救治,并且对过往车辆发出警示。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在与事故对方沟通协商之时,应与对方互换信息,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车辆注册地;司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电话号码;驾驶执照号码;车主姓名及住址等资料。有条件的话,可以找张白纸写个协议双方签字,或者用手机拍摄记录当时情况。

警方向广大车主呼吁并强调,当遇到“没事你走吧”,而对方后来又报警的情况时,千万不要任性的置之不理,一定要积极主动向民警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民警调查当时真实情况。如果采取消极态度,不配合交警调查,将丧失自己申辩的权力,有理变成没理,案件性质也因不服从交警部门调查而可能发生改变。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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