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官员婚外情引发“情斗” 正妻被判赔近万元
2015-05-08 08:31:35来源:新京报
律师观点:
公务人员生活作风问题极有可能影响仕途
昨日,随着网络的快速传播,不少人也对此事发表看法,有人认为,有婚外情只是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未必就存在贪污腐败问题;更多人则认为,不少官员的生活作风背后,最后都牵扯出贪污腐败,官员一旦牵涉到生活作风,往往仕途堪忧。
福州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认为,即使最后发现没有贪污腐败,只限于个人作风问题,用人单位出于多方面考量,往往也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他表示,网友“缨子”提供的合影和录音,在必要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向纪检部门举报初期,多是作为线索,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这些线索展开调查。一旦查实“缨子”举报属实,即使曾某不存在其他方面的违纪情况,也可以参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而对于“缨子”提供的材料,他认为只要最终证明材料并非伪造,那么都无需承担相关责任。同时,在举报之后,如果确实如“缨子”所言,其曾被相关人士威胁,那么被举报人则罪加一等,举报人可以再次提交新的证据进行举报,情节严重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另据法学专家丁兆增说,因“缨子”举报的是官员的作风问题,若其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那么或涉嫌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