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官员婚外情引发“情斗” 正妻被判赔近万元

2015-05-08 08:31:35来源:新京报

情妇曾因婚外情遭正妻殴打

去年12月,福建省地震局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曾飞被曝出婚外情,纪检部门确认曾飞与人通奸属实,给予曾飞撤销党内职位并行政降级处分,由正处降至正科。

情妇谢女士曾告知新京报记者,曾飞妻子郑女士在发现其与曾飞关系后,于去年10月9日下午在福州温泉公园附近对其进行殴打,造成其面部、胸部多处划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2014年12月30日,郑女士因此事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处拘留5日。此后,谢女士将其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郑女士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77954元。

判决认定正妻应为打人负责

该案于今年2月开庭审理。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4月30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郑女士认为,谢女士作为第三者插足其家庭,不应在已达成赔偿和解的情况下继续要求赔偿,并要求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外,郑女士提出反诉,称对方在争斗中亦对其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31280元。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郑女士殴打原告致其受伤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其在反诉时未提供相应证据,故不予支持反诉请求。

判决书明确,郑女士应赔偿谢女士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交通费共计9468元,并应于十日内进行赔偿。

(记者 林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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