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省物价部门出台气价调整疏导方案,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将推行阶梯式收费。昨日,福州市就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阶梯气价比例的确定举行了听证会。
三档气量与气价
初步方案听证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居民生活用气量和价格将按照3个档次区分: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为第一档气量,价格维持现行水平不变;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即覆盖率80%~95%之间的气量,不含本数)为第二档用气量,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为第三档用气量,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根据市物价局成本调查分局对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安然居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南台岛管道燃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安然燃气有限公司4家燃气经营企业居民月均生活用气量监审数据,拟定我市城区居民生活阶梯气价方案为:
第一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含)以内,覆盖区域内80.99%居民家庭用户,用气价格维持现行价格不变,为3.65元/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288(含)立方米部分,覆盖区域内95.35%居民家庭用户,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2倍确定为4.38元/立方米;
第三档用气,年用气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部分,这部分居民家庭用户比例占4.65%,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5倍确定为5.48元/立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以年为计价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政策规定气价水平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4.02元/立方米。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5人及以上人口)的家庭可持相关证明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确认核实后,对户籍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50立方米,每户最高增加气量不超过150立方米的标准调整年度分档气量。
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按上述方案,大多数用户燃气费用不会增加;14.36%年用气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的用户,预计每年平均增加燃气费用支出31.11元;4.65%年用气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的用户,预计每年平均增加燃气费用支出258.22元。也就是说,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普通居民日常生活基本不会造成影响,对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的家庭来说影响也十分有限,对过度用气需求起到一定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