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追赃省一级正发力 各地均已成立省级追逃办

2015-05-05 08:28:38来源:人民日报

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

发生外逃须24小时内上报至追逃办

根据中央追逃办部署,各省正在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用好、管好外逃信息。一是发生外逃情况要及时报告,实行一案一报,发现一起报告一起,而且是当日报告,逐级上报,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二是报告内容要准确、全面。深入摸排和及时更新、补充外逃人员的个人信息、社会关系、境外线索、法律文书、违法犯罪情况、事实证据等材料,对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或国内调查、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要及时报告追逃办,实现对外逃信息的动态管理。三是形成工作制度。追逃办下发了“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报告、统计、分析、管理等功能。各单位要通过该系统及时填报、补充、修改和完善外逃人员信息。

以四川为例,该省追逃办要求,及时制定四川省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统计报告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了全省外逃案件大起底工作,并建立起了实时更新的全省外逃信息数据库。同时,四川实行外逃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发生一起报告一起,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纪委。在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外事侨务办、公安厅、国安厅、司法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单位实行“双报告”制度,既报告本系统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又报告在业务工作中掌握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

“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难折断。”黄风引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发挥的作用。他建议,下一步各省级协调机制的成员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尽快培养一批懂外语、懂国际法和国际刑事诉讼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员,在国际司法合作中能够尽快熟悉对方国家的司法程序和诉讼规则,及时提供追逃追赃所需的有力证据材料,尽早将外逃犯罪分子及时追回国内绳之以法。(记者 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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