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园林绿地上停车
或收到千元罚单
《条例》明确了9种禁止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包括:在园林绿地上停放车辆;在园林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饲养家畜家禽、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在园林绿地内堆放物料;在树木根部封砌、封固地面;向园林绿地和树木倾倒生活垃圾、污水等废弃物;偷盗、损坏树木花草;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在树冠下或者草坪、花坛上用火;其他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罚款最少一百元、最高达千元。相对现有法规,处罚标准有所提高。
园林绿化工程应当种植一定比例的榕树和茉莉花,提高市树、市花的覆盖率。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城市山体、水系、园林绿地等自然环境,建设以林荫道为主,连接公园、街头绿地、风景名胜、历史古迹等的绿色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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