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乡村振兴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福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高明任副市长

2015-05-01 08:09:58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5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高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张新怿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任命刘晓明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吕英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免去吴三八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高艳芬为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曦为市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林薇为市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谢红波为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黄东旭为市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陈永美为市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杨羽为市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汪霞为市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雅典为市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副庭长,林燕芳为市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袁文伟为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雷晓琴为市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林敏为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任命叶韬、刘锦梅为市法院审判员。免去高艳芬的市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免去魏毅斌的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谢红波的市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黄东旭、陈永美、杨羽的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池奇波的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