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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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15日讯(记者 郑昭)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补选赵龙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因工作岗位调整,决定接受吴偕林辞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接受陈青文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冯潮华、陈万里、饶作勋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林少雄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飞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岗位调整,决定接受柳红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上述决定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因工作需要,任命丁文清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朱世泽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敏夫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尤猛军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冯潮华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冀萌新的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兰明尚为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

  因工作需要,免去洪仕建、薛云官的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齐凤瑞、陈铁晗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梁玉华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43人。

责任编辑:朱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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