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让美方帮追逃追赃 美方望中方助堵海外逃税
2015-04-30 09:21:40来源:北京青年报
措施
没有引渡条约 落网贪官怎么抓回?
因为中美双方没有签订引渡条约,所以中国很难通过正常途径,对逃美贪官快速实施抓捕、起诉和遣返,而只能采取一案一办的原则向美方交涉。中央纪委网站文章曾披露,追逃的主要做法除引渡外,还包括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指出,因为没有签订相关引渡条约,中美之间在这方面的联系是一种“软约束”,而不是“硬约束”。
“美国明白,中国是把遣返当作引渡的替代措施。”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对北青报记者介绍,外逃美国的人员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非法入境、非法滞留,没有合法的旅行证件,这类人是美国更关心的;另一类人有的已经取得永久居留身份,有的持旅游签证。黄风表示:“美国对后一类人会进行更为严格的甄别,会了解相关指控的法律根据。我们要向美国主管机关提供证据材料,一是证明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二是证明相关人员在美国的逗留、居留也违反了美国法律,比如他们的旅行证件或者移民身份的取得有作假和欺诈行为,资产的转移有洗钱行为。能够让美国主管机关在美国有理由、有根据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这是最重要的。如果外逃人员已经取得合法居留身份,首先需要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来吊销他们的合法居留身份。”据报道,以移民欺诈、洗钱等常见罪名起诉中国贪官,促使美国移民法庭将他们递解出境是一种主要的“替代”途径。
针对追赃方式的种类,黄风对北青报记者介绍,追赃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在美国当地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由中国主管机关作出没收裁决,请求外国司法机关承认执行,或者通过美国的民事没收的法律措施来进行追缴,还可以通过劝缴的方式,做当事人的工作,让当事人自己调回资产,可以给予一定的宽大处理或一定的对其财产权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