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讯 (记者 许文龙 通讯员 叶兴灿 苏华山)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了解到,因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施某利于4月21日上午到该局投案自首。至此,作为公安部2015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第一批督办案件之一,也是晋江今年查办的首起环境刑事案件告破。
今年1月8日,晋江市环保执法大队深沪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龙湖镇新丰村新坡村有一处电镀加工点正在非法排污,晋江市环保局立即会同晋江市公安局及龙湖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到现场查处。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进行电镀加工生产,主要从事金属文具电镀加工。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张某康,老板施某利则不知去向,被列为逃犯。
经查,该加工点生产项目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设施处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从车间围墙的废水排放口排放到雨水沟,再排放到厂区围墙的废水外排口,通过塑料管道排放到墓地,再通过村排水沟最终排入溪流。
经检测,该加工点废水外排口总铬污染物为40.4mg/L、六价铬为15.6mg/L,分别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25.9倍、30.2倍,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晋江环保部门在完善相关证据后,将此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