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泉州有13人因造谣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案例二 一高校退休人员 造谣被罚500
今年元宵前夕,已近70岁的泉州某高校退休人员骆某被警方抓了,因为他在网上发布一则谣言。
元宵节前,骆某在公园跟人聊天时,听人随口讲起“东突”分子的传闻,就在自己的微信圈编造一条信息,称“东突”分子预谋元宵节在福建行动,泉州也在其范围内。发布信息时正值元宵节后,网安支队监控到信息后,证实这是一则谣言,立即采取措施,谣言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警方考虑骆某有自首情节,对他处以500元罚款。
粉碎谣言 对未证实信息不信不传
泉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控中心民警庄霆雳分析,谣言中最常见的内容是“爱心谣言”,比如小孩走失、绑架小孩之类内容,造谣者还特意加上一句类似“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转发可能会救一条命”之类的话语,利用大众的心理,将谣言扩散开来。
“谣言因为无端生事或者故意放大某些事件的影响,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民众中制造恐慌。”庄警官分析,一般国内有重大事件发生,造谣者也会随即跟风,将重大事件编造出本地相关信息散布。如4月初漳州古雷腾龙芳烃发生爆燃事件,网上就出现诸如“有毒气体会通过东南风吹到晋江一带,提醒市民关闭窗户,不要外出”等谣言。庄警官第一时间针对该信息内容进行辟谣。当时网上很快流传出一张数十具尸体的照片,声称是爆燃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实则照片来自2009年12月4日俄国“瘸腿马”夜总会发生烟花爆炸的现场图。事后造谣人员被警方处理。
大部分造谣者转发境外未经证实的信息,或者转发“路边社”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或者无中生有编造信息,大多是出于好玩,或者想借此炫耀自己信息灵通;有的则是自以为是地添油加醋,而没有考虑后果。也有不少营销类账号,试图通过造谣的方式引起关注,他们故意隐去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等重要信息,让网民误以为发生在当地,继而吸引眼球,造成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