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账户预留手机号码被篡改 21万资金“蒸发”

2015-04-23 09:39:49来源:东南快报

“存款蒸发”已发生上千起

成为新型盗窃犯罪

“这是一种新型盗窃犯罪。”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大队长陈重说,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种植木马程序、架设钓鱼网站、攻击网络平台等手段,疯狂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手机信息等,再通过复制银行卡取现、网络消费、网银转账、第三方支付、购买股票基金等形式,将储户的存款悄无声息地转移。这就是俗称的“存款蒸发”案件。

犯罪分子盗取存款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预开的账户后是如何取现的呢?

警方称,犯罪分子除了以“手机充值”“购买彩票、基金”进行消费外,还以“提现”功能将划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钱款提存到事先准备好的银行账户中,之后通过网银转账将窃取的钱款转入“洗钱平台”,扣除5%手续费后再由“洗钱平台”转存到犯罪分子持有的多张回流款银行卡内,最后犯罪分子将窃取所得钱款从各银行ATM机取出。

由于这种“存款蒸发”是一种新型盗窃犯罪,目前警方还没有对此类案件进行专门的统计。陈重表示,经初步估计,此类案件在福建省已经发生了上千起。此类案件虽然定性是盗窃,但作案手法、犯罪载体、犯罪链条与虚假信息诈骗如出一辙。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去年,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防范侵财犯罪“猎狐捕鼠”专项行动期间,共破获各类侵财案件8.3万余起,其中虚假信息诈骗案件8475起,打掉团伙228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7万名,逮捕8928人,缴获赃款赃物数达人民币1.36亿余元。

陈重表示,经过专项打击,去年虚假信息诈骗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发案升幅下降23.8%,本辖区群众被骗发案比降1.23%。但是今年初以来,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出现明显反弹,一季度的立案数仍在高位运行,侵害对象甚至拓展到残疾人、学生、企业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犯罪分子还冒充党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严重危害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形象及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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