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22日讯(记者 王礼林)2015年上半年,福建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到年底,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耗材)降到35%以下。今天上午,省医改办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福建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进行解读时表示: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左右。
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要求,在福建全省58个县(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下同)、耗材加成基础上,2015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启动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和医院分担三个方面进行补偿,省、市、县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分别按90%、85%、82%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按0%、10%、15%给予财政补助;省、市、县公立医院实行耗材零差率,分别按100%、100%、82%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按0%、0%、15%给予财政补助。
省级及各设区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理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调整面不低于整个医疗服务项目的50%。到2015年底,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耗材)降到35%以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不同诊疗水平医生的诊疗等价格差距。
同时,要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定价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探索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建立商业贿赂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医疗费用行政、医保监管,加强医院内部控费制度建设,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评机制等。
此外,开展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并由财政全额负担。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同薪,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