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城市交通管理行动 8成交警投入路面执勤

2015-04-22 07:50:49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4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林霖)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即日起至年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交通管理行动。

福建省交警总队介绍,为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打造福建新“名片”,为首届全国青运会在我省举办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交通管理行动。实现“突出交通违法依法严管,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拥堵点段大幅减少,拥堵时长明显缩短;交通设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群众出行满意度明显提升;交通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文明交通素养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特别是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要着力先行,治乱疏堵,提供示范。

城市交通管理行动在6个方面加强交通管理工作:

健全专业队伍:培养锻造一支“会指挥、会疏导、会处警、会办案、懂管理、塑形象”的城市交通管理专业队伍。

优化交通组织:制定完善城区交通组织规划,优化重点区域及路段路口的交通组织;推动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规范行车秩序,提升通行效率。

规范交通设施: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缺损,限速、限停、限行、限时设置不规范、不连续、不清晰以及灯控设置不合理、配时不科学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施划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设施。

完善交通勤务:确保80%以上城市交警警力投入路面执勤,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成立机动骑警队快速处置交通拥堵。

坚持常态整治:重点严查严管酒(毒)驾,机动车乱“加塞”、飙车、乱掉头、乱停放、闯禁行、驾车接打电话,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道行驶,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违规载人,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广泛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行动全过程,正面引导、反面曝光,倡导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树立文明交通新风尚。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