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一餐馆发生燃爆事故 供货人送气工均“失联”

2015-04-21 16:28:59来源:海峡导报

观点

尽快摸底“醇油”市场

实际上,发生“醇油”燃爆事故,厦门并不是第一次。2012年,本报就报道,6月27日集美某餐馆发生燃爆,四个人被烧伤,经查该餐馆使用的正是“醇油”,维修人员用打火机“烤”胶管时燃爆。

发生事故固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也有普遍的代表性。一是监管缺位,由于“醇油”尚无详细的国家标准,监管部门难以定性,日常检查和整治中,它的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游离在盲区。

二是供货方失职。综合两起燃爆事故,使用者都是非专业人士,而“醇油”的供货方只卖产品,没有做到应有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在维修或加固的过程中,最终出现了差错,导致燃爆。

三是从业人员不规范。给储存罐电焊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供油人员没有明确告知。油虽然不是气,但是油也会产生气,点燃也会爆炸,这些知识,送油工自己懂不懂,更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安全无小事,对于厦门目前有多少家醇基燃料经营企业,有多少餐馆在使用,有多少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应尽快调查摸底。有了这个数据,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整顿,对于不合格的“醇油”产品坚决取缔,督促“醇油”企业加强服务,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对于使用“醇油”的餐馆进行广泛宣传,防止不幸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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