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建设对管理制度体制改革有四方面启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负责同志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中国政府网 郭小天 摄
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先生,上海市委常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先生,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先生,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先生,福建省副省长郑栅洁先生,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政府管理体制方面一些先行先试的成果对政府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哪些借鉴意义?
王受文: 非常感谢你的提问。上海自贸试验区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监管方式等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举措,应该说这些举措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一些已经列入到国务院发布的向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的文件之中。具体来说,我认为上海在管理制度体制改革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一是依法治国理念先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体现了这样一个理念。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到国内来都是要逐案审批,现在在上海,就是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要改成备案管理,这就和三资企业法相冲突,所以我们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刚开始的时候就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授权,在自贸试验区之内不再进行逐案审批,而是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进行备案管理,就是“依法先行”,这个理念对于我们上海自贸试验区非常有利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启示。
二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也做出了非常好的成绩。比如我刚刚提到,到中国来的外商投资可以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即便是鼓励类的我们也要审批,现在在上海我们要搞一个制度创新,就是只要是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就不要审批了,就改成备案,这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叫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创新,这对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创新都是非常有意义的。上海在贸易监管、投资监管、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放松管制方面都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三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原来的外商投资是要一个一个审批,即便是鼓励类的都要审批,现在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要审批,90%都适用备案管理程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就有3000多家外资企业进来,这么多家企业进来以后,政府对他们怎么管理?我们特别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实施分类监管、综合监管、动态监管,而且政府采用“一站式”、“单一窗口”等模式,大大的提高了行政效率。
四是以风险可控为底线,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到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外资90%以上是自由备案进入的,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这个制度,这么多外资进来,我们怎么来保证没有风险?因此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也非常重要,这方面我们坚持底线思维,除了用好我刚才提到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措施之外,还建立了行业风险审慎管理、经营者风险过程管理、企业诚信管理,再加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国家安全审查等,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防控好风险,使得我们能够守住底线,防控好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而能更加有信心的开放,进一步扩大吸引外资的规模和范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