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丢失LV包警方未立案 侦察兵男友帮找回(图)
车主现身了:是白班司机所捡,已委托他人送还箱包
昨日上午9时,边先生联系了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根据边先生提供的线索和信息,客运管理处很快回复:已经联系上了该车车主刘某,该车确实归属河南万通一汽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箱包当时就遗失在这辆车上。
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信访投诉科工作人员张冀表示,郑州一共有10608辆出租车,48家出租车公司。由于边先生提供了出租车公司的名称,提供的有相关车牌信息,他们很快就联系上了该车车主刘某。刘某告诉他,该车平时有3个人在开,不确定是否捡到东西。随后,刘某回复说,白班司机确实捡到一个箱包,会立刻委托他人专门送来。
上午11时30分,边先生和女友来到客运管理处,并向已在此等候的刘某朋友陈先生、客运管理处方面分别赠送锦旗致谢。当打开箱包发现东西一件不少时,小郭高兴地笑出了声。
昨日下午,车主刘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接到运管处电话后,他询问了白班司机,白班司机告诉他,确实有捡包一事,但该司机解释说,他这几天回周口老家了,一直没来得及处理此事。
刘某坦言,他个人感觉白班司机的做法不太妥当,在捡到箱包的第一时间,司机就应当通知运管处,寻找失主,不能因为回老家耽搁此事。边先生和女友都表示,他们还是很感谢对方能将物品归还。
张少春律师表示,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公民拾到遗失物品后,应该返还失主或者送交公安部门。从民法角度来讲,如果有人捡到失物而拒不归还,这属于不当得利,是一种侵权行为,失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从刑法角度而言,如果失主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是某人捡到了失物,对方拒不归还,且价值较大达到一定金额,捡拾者的行为可能就涉嫌侵占罪,失主可以走司法途径索回物品,并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边先生和女友寻包之旅结局虽圆满,但过程可谓艰辛。对此,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张冀表示,如果小郭打车时索要了发票,就不用如此费神费力了。他提醒市民,如果打车的话,一定要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这样就算丢了东西,往往都可以迅速寻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