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司机称被罚可以报销80% 各专车平台均不回应

2015-04-16 08:20:43来源:京华时报

专家建议

防止专车出现垄断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在新的经济业态下,政府要实现从传统监管到新的管理模式的转变。针对专车发展中将来需要面对的问题,政府也要制定适应其发展的法律制度,让观念的变革推动法律的、制度的修改和完善。

他提到,比如反垄断问题,在目前的专车经营中,汽车租赁公司和乘客都成为了专车平台的用户,双方都得通过平台才能联系,因此平台占据了核心点。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反垄断任务就比较艰巨。第二,专车平台掌握大量信息,比如双方的市场信息,乘客个人的信息、信用卡信息等,政府要注意采取措施。

明确专车经营性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认为,面对专车这种新的经济形式,政府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即明确专车平台的经营性质,它到底是提供信息的中介,还是参与租车的运营商。目前来看,专车开具的发票是租车公司或者代驾公司,这就可以倒推专车平台只是中介。但从收费主体看,主要交易行为由专车平台完成,租赁公司可能只分成小部分,那么专车平台就不是简单的信息中介。

蒋大兴提到,发票问题涉及政府的税收管制,法律对信息中介和租车运营商的管制有差别,如果理不清这个问题,企业进行税收规避时,政府可能就难以控制。

规范专车运营制度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分析称,由于目前尚没有关于专车业务的法律政策,私家车从事出租车或约租车服务在当前法规下并不合法,并且由于企业规范制度尚不完善,车辆运营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但是,专车能够满足城市居民个性化、差异化的出行需要,其发展也需要企业建立起完善的运营规范制度,并且联合交管部门进行监管,从而规范专车运营。

顾长松介绍称,私家车从事专车业务在目前法规下并无空间,可在互联网思维下,从发展汽车共享的高度考虑,依靠立法引领创新,推动改革。合规的专车,需要由企业或企业联盟自定车辆标准、驾驶员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等。主管部门依标准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釆取信息监管方式,对企业违反标准的事实和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布,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合作治理。

京华时报记者 聂辉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