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伟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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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务员辞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自由流动的一种正常现象,公务员的职业选择应当得到尊重,其合法权利应予保护。但如何区分人才的正常流动和官员潜在的利益交换?如何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是法治政府建设亟待认真解决完善的问题。
今年春节之后的3月,对于曾被认为端着“金饭碗”的公务员群体来说颇不平静。
3月11日美国某律师事务所宣布,近期刚刚从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辞职的一位工作人员加入了该事务所反垄断和竞争法业务部,引起社会的关注。
近期,不时传出有国家机关或地方官员跳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当下,跳槽本不稀奇,个人选择也无可厚非。而人们关心的,是有的曾经在关键岗位供职的人士,他们跳槽,是否会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带来损失?是否会因为某些“藕断丝连”的关系造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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