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香港一张靓丽的名片
黄兰发(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赋予香港居民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在香港落实普选必须严格遵循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基本法作出的有关决定,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此次政改中,香港总有一些漠视基本法、破坏香港法治的杂音、噪音,值得高度警惕。尊重法治精神,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基础上进行理性讨论,凝聚共识,这是香港落实普选的唯一正道。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是香港一张靓丽的名片,是全体港人特别是香港法律、司法界多年努力奋斗的重大成果。环顾全球,今天多少国家和地方为法治不彰而苦恼,而苦苦挣扎,乃至流血牺牲。历史经验证明,即便没有普选,只要还有法治,香港还可以发展。但是一旦没有了法治,不管有无普选,香港的繁荣稳定都将不复存在。因此,我们一定要捍卫香港来之不易的法治,更加珍惜法治的价值,更加珍惜基本法,明确基本法在香港法治的核心和灵魂地位。
●增强港人国家观念
谭惠珠(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社会,尤其是青年人对“一国两制”的理解和落实出现了错误认识,而缺乏对国家民族的认识和了解,并不只是年轻人。香港回归祖国前,港英政府在教育上实行“去中国化”的做法,不讲中国近现代历史,造成多数港人对国家民族的苦难历程不了解,不了解国家民族是如何在极度艰难的环境下,摆脱列强瓜分、结束割据分裂、战胜日本侵略者,最终建成民族独立、国家统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回归之后,香港本身对基本法的推广,向宣传“两制”倾斜,少谈“一国”,以为只要香港保持经济繁荣,市民就会自然地亲近祖国,但由于香港是个与国际社会紧密联系、多元化的城市,意识形态思维与核心价值均被外来因素影响,港府不占领舆论高地就很难培育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
强世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基本法颁布25年并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后,或需再启蒙再出发。从现今的情况看,不一定需要做文本修改,而是要制定支撑性制度,帮助基本法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