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9吨 “毒笋”藏身民房 二氧化硫超标460倍
现场查获的已经浸泡好准备出售的毒笋
新华网福州4月10日电(记者 刘丰 通讯员 蒋守福)3、4月份是竹笋采收季节,为了让竹笋保持新鲜“卖相”,一些不法分子竟用化工原料熏制或浸泡加工鲜竹笋。
近日,福建邵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查获了一起加工制作“毒笋”案件,查获9吨滥用焦亚硫酸钠浸泡的“毒竹笋”。
据执法人员介绍,加工窝点从外表上看是两间破旧的民房,在屋外,就有很难闻的气味。他们刚打开门,就被一股扑面而来的浓烈呛人气味冲击得不停咳嗽,接着就看到地上黑色污水四处横流。
房间里摆放着大量的塑料桶,桶身上的标识表明,这些塑料桶原来都是用来存放各种染料和油漆。执法人员打开桶盖后发现,白嫩的鲜笋泡在浑浊的液体里,还不时“咕咕”泛起水泡。在屋角用塑料布盖着不知名的东西,掀开一看是大量的焦亚硫酸钠和3桶连二亚硫酸钠。
经清点,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加工后的竹笋160桶共9120余公斤、焦亚硫酸钠22袋共550公斤、连二亚硫酸钠3桶450公斤。
执法人员当即对不法业主黄大木进行突审。据其交代,他从2015年3月21日开始租用邵武市通泰办事处良种场加工水煮笋,先后从顺昌及邵武周边农户收购已水煮好的竹笋,按笋的鲜嫩程度一般每斤0.5至2元不等,一共收购了近9000元的竹笋。他将收购过来的竹笋先用自来水清洗沥干后,放入盛满250升水的大缸内,每缸加2.5公斤的焦亚硫酸钠搅拌溶解,再均匀分装在60公斤的小桶。
经抽样检测,该批次竹笋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钠反应后的残留物)每公斤含量高达23克。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每公斤食品的二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0.05克,这批竹笋的二氧化硫含量超标逾460倍。
据介绍,焦亚硫酸钠属于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用作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但只限于熏蒸,不能以浸泡等直接接触物体的方式进行使用;人体如大量摄入焦亚硫酸钠可引起肝肾伤害,严重的会造成急性中毒。
在查获的这批竹笋中,当事人违规使用焦亚硫酸钠浸泡鲜竹笋,进行直接接触漂白。由于查处及时,该批有毒竹笋并未流入市场。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