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户外登山擅自离队坠崖身亡 父母索赔被驳回
2015-04-09 16:03:14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告:旅游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担责
事后,阿龙的父母将阿江告上法庭,认为阿江组织户外徒步活动,没有提供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缺乏安全保障机制。从事故发生到将阿龙送医治疗花费5小时,阿江存在救援不力的事实,应当认定为属于旅游服务者在提供旅游服务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造成阿龙死亡的严重后果,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生理、心理上的侵害,请求法院判令阿江赔偿各项费用合计49万余元。
被告:非营利的自助游与提供旅游服务不同
阿江辩称,阿龙对其自身死亡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不存在过错,应由阿龙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活动为非营利的自助游,活动经费由参加人员平摊,回程时收取活动必要费用,阿龙至意外发生时并未缴纳费用。阿江仅为发起人,与其他参与人员的权利义务一致,参加人员之间为平等互助关系,并不互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法律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阿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其擅自脱离队伍导致自己死亡,应由自身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发生后,阿江已实施尽可能的救助义务,因事发地地形复杂,导致救援时间较长,并非救援不力。在将阿龙送至医院后,阿江垫付了7900元作为医疗费,同时号召其他“驴友”捐款十几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