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远超GDP 成严重社会负担
浪费型补偿机制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关键
该研究采用国际公认的均衡理论来衡量医疗卫生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均衡度。综合各方相关指标,可以看出,我国1991年医疗卫生体系的均衡程度仅为23.96%,到1997年降至最低(15.94%),而后略有好转,2014年达到了42.60%。
研究指出,如果保持现有的政策不变,预计2015年和2020年均衡程度将分别达到41.2%和41.86%,呈现出恶化趋势,分别比2014年恶化3.29%和1.74%。
郝模强调,虽然医改期间,财政投入大幅度增长,药占比严控,卫生总体筹资及百姓费用指标明显好转,但是随着医疗费用不合理地过快增长,未来医疗卫生体系整体的均衡程度依然呈现略微的恶化趋势,需要引起注意。
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什么?郝模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浪费型补偿机制”成为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关键所在。
“对医疗机构而言,犹如企业的利税和产值的关系一样,财政投入相当于净收入,服务收费相当于毛收入。”郝模说,按项目服务方式,医疗服务净收入和毛收入之间关系是1∶4~1∶5,“这意味着政府财政少投入1元钱,医疗机构将不得不多获取4~5元医疗收入。”
“随着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既定医疗保障水平之下,百姓感受的是医疗费用负担的加重,这也是百姓‘看病贵’呼声增加的原因所在。”
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给出了“医疗与社会协调发展良性循环策略”:即在“总额预算”控制医疗费用(或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总量及容许增长幅度基础上,完善政府筹资职能;通过把握财政投入与业务收入之间1:4的关系,明确财政补助额,直接增加医疗机构的业务净收入,使之在总额预算下。降低医疗机构通过服务收费增加业务收入的热情,消除其对“多开药、多做检查”的依赖。
在此基础上,改“按项目付费”为“按服务单元付费”,使医疗机构由被动控制医疗费用,转为主动降低控制费用避免资源浪费。郝模表示,在特定收入规模下,医疗机构成本最小化意味着在合理诊治的基础上,用药量越少、药品价格越低、诊断治疗项目越少,医疗机构获得的合理补偿越多。这样,诱导消费、开大处方、拉大网检查、追求高新项目、以药养医等现象将不再存在,百姓医疗费用将大大降低,社会整体的医疗负担也会大为减轻。
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制出三条途径,即“总额预算+完善政府筹资”、“总额预算+合理化收费标准”和“总额预算+按服务单元付费”。其中的第三条途径“总额预算+按服务单元付费”,是在总额预算基础上,直接变按项目付费为按服务单元付费。通过对业务收入总额和就诊单元如每次门急诊和住院床日收费实行定额,规定结余留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而提高其业务收入收益率,达到理顺补偿机制、减少浪费、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医疗费用适宜控制,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方案在技术上是成熟的,操作上是可行的”,郝模说,“任何县、市、省,乃至全国,都可以实施并在1-3年内有望取得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