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爹爹牵手81岁婆婆试婚 儿女阻挠扣押银行卡
2015-04-07 10:55:40来源:荆楚网
“试婚”避免财产纠纷
“我们都这么大岁数了,一起生活就为相互搭把手。不领证,还能避免今后子女为钱的事扯皮。”洪山区关山街气标社区内,年过七旬的杨爹爹笑得挺坦然:“我和老伴是学时髦的年轻人‘试婚’来着。”
经朋友介绍,同样丧偶的75岁杨爹爹与70岁的赵婆婆相识。由于都爱好戏曲节目,都关注养生,有着共同的话题,加上都没有儿女负担,两人都有意再组建一个家庭。
然而,由于二老家庭条件的差距,恋情遭到赵婆婆女儿的反对。“女儿总说,老伴家里几个儿子,条件都一般。而我的名下,有单位过去分的福利房,还有女儿孝敬我给我买的养老房,日子是好过些。”
为了不给子女添麻烦,也避免日后的纷争,友好协商后,二老达成一致:“结婚”不领证,双方退休工资各管各。去年3月,杨爹爹“迎娶”了赵婆婆“过门”。
对于赵婆婆女儿的担忧,杨爹爹表示充分理解。“孩子都成人了,本来就该自食其力,不给他们留什么指望也是对的,也免得别人说我闲话。”
“隐婚”有益亦有隐患
由于老年公寓里“隐婚”现象时有发生,金韦也曾就此咨询过专家。专家表示,老人们上了岁数后,更注重语言和精神上的交流,避免孤独,而“隐婚”的出现,其实就是一种交友方式,可以解决心灵和感情上的空虚。
但记者咨询律师却了解到,不办理婚姻登记的“隐婚”,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经济、赡养等纠纷则很难维权。无论是再婚还是“试婚”,老人都应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选择婚姻的权利,且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刑法》中还有“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遗弃罪”,可以适用在子女干涉老年人婚姻上。老年人要避免财产纠纷,更好的方式是和年轻人一样,选择婚前财产公证。
上页2/2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