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平:基本法是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
4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25周年纪念日。为此,香港社会各界举办多项纪念活动,推广基本法。在香港回归祖国的历史进程中,基本法确保了香港政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香港在祖国怀抱中不断发展进步的新时期,基本法为确保国家对香港实施基本方针政策、确保香港繁荣稳定提供了根本保障。历史和实践证明,基本法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要让东方之珠更加璀璨夺目,就必须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贯彻基本法。
回归祖国以来,香港经济长期保持了较快增长,由1997年的1.37万亿港元增长至2014年的2.24万亿港元。2014年全年香港居民总收入为23065亿港元,同比增长6.2%。连续20年,香港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在祖国改革开放、高速发展的直通车上,内地成为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是香港外来直接投资的最大来源地。面对亚洲金融危机、非典袭击、国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困难风险,中央政府和内地民众给予大力支持,为香港抵御风险、摆脱冲击、恢复经济增长注入“强心剂”。从根本上说,正是有基本法的保障,香港才取得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面向未来,对于基本法,我们没有理由不全面理解、坚决贯彻。
20世纪80年代初,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并首先用于解决香港问题。这个伟大创举,正是通过香港基本法“落地”,基本法正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全面理解、坚决贯彻基本法,根本的就是把握“一国两制”这个灵魂。贯彻基本法,就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强调一点,就背离“一国两制”的精神实质,背离了基本法的灵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内地适用,在香港也适用。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制定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宪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割裂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正如学者所指出的,有人试图割裂或混淆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以基本法排斥、架空宪法,把香港排除在中国宪法的适用范围之外,无非是想为香港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提供借口。全面理解、坚决贯彻基本法,不能不讲宪法这个“源”。理解宪法在香港的法律地位,有助于加深港人对国家的归属感,了解“一国两制”的真正意义。
香港民主建港联盟近日印制基本法袋装书,并向全香港各区的中小学赠送阅本,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说,“去年年底发生非法‘占领中环’事件,加强市民对于基本法的认识源于现实需要。”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只要坚持宪法和基本法,捍卫法治,就一定能在解决问题中开辟前进道路。(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