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降低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全国总工会近日关于“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黑龙江、西藏连续两年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根据人社部数据显示,黑龙江省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12年12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而西藏今年1月1日刚刚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把2012年9月实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1150元统一调整为每月1400元。
此外,全国总工会的通报还显示,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正在降低,2011年至2014年调整幅度分别为22%、20%、17%、14%,今年的调幅则普遍在10%左右。
“最低工资涨幅的收窄,源于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分析,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为企业涨工资提供空间和动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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