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3日讯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如何做好解读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日前,福州市安监局组织福州工业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各县(市)区安监局长共200多人,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张本清深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张本清长期从事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参与了安全生产多项法律、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起草了多项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丰富的实践基础和理论能力。
“什么是安全生产?怎样防范事故?”培训一开始,张本清就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参加培训的人员讲清安全生产的定义与意义。
随后,张本清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修订的内容、对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几点建议,通过深入浅出的内容解析,以及事例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解读了新《安全生产法》。
张本清认为,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丰富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为此,他提出建议:坚守红线,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舍得投入,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引进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建设循环闭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
福州晚报记者从福州市安监局获悉,新《安全生产法》对各方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去年出台的《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理顺了政府部门在本行业领域负有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福州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变纸面上的法律为行动中的法律,需要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负责人以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依法治安的步伐。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