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必依法处理
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就“立场新闻”的编辑及时任董事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拘捕,作出偏颇和失实的言论或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30日作出回应强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我们必定依法处理。警方针对“立场新闻”的执法行动,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根据证据而采取的。
发言人指出,言论和新闻自由受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该等权利和自由。然而,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绝对,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等自由是可以为保障国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
发言人重申,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警方今次的行动是针对被捕人士的犯罪行为,与新闻和出版自由完全无关。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试图扭曲事实,恶意诋毁依法进行的执法行动,是粗暴干预香港的事务,以及反映他们的双重标准,我们深表遗憾。
发言人表示,在过去一年,市民回复正常生活,国家安全风险减退,这些成效得来不易。我们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或机构,不论背景,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