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讯 好心帮忙无偿载人,出事故也要赔钱吗?近日,集美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引发的索赔官司。
这场官司最终以调解解决。不过,法官认为,虽然驾驶员对事故负有责任,但在“好意同乘”的情况下,可适当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不能过分打击好意者的积极性,也应鼓励市民多做好事。
好意无偿载人不幸遭遇车祸
穆司机受雇于徐老板,平时负责开车拉货。
今年2月2日上午,徐老板让穆司机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前往集美区一工地载货。当穆司机在工地装载完建筑工具准备返回时,恰巧在工地的小罗和小周主动找穆司机,称二人正好顺路回家,希望能搭穆司机的顺风车。
刚开始,穆司机不太乐意。他告诉二人,车内已经没有座位,而货车后车厢坐人不安全,但是,他也没有明确拒绝二人上车。最终,小罗和小周还是“坐”到了货车的后车厢内。
谁也没有料到,货车行驶过程中,因穆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货车突然熄火,意外撞上路边的路沿石。结果,造成货车损坏,小罗当场受伤。
经交警认定,穆司机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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