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商人”涉雇凶烧死人 遭举报10多年未立案

2015-03-31 09:42:39来源:中国青年报

警方为何十多年后才立案

王华雇人放火案发于1998年10月,但直至2012年7月,警方才对该案正式立案侦查。

受害人家属说,事发当天,火被扑灭以后,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副局长杨威称:可能是自燃起火,估计是电源插座引发的。

“不对,门口都烧成什么样了,那里根本没有电源。”宛家人提出异议。宛家人还说能闻到有刺鼻的汽油味。第二天,警方又派人到现场重新勘查。

“直到11月20日,我们家里出钱,领着办案人员到沈阳,做了火灾鉴定,才有了后来的外来火源引起火灾的结论。”受害人家属说。记者注意到,当时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认定书》还注明有“抄送:汇源区人民检察院、汇源区人民法院”字样。警方最终定性为外来可燃物导致火灾。

“我们当时就怀疑是王华干的,并向警方反映了情况,但警方就是不对王华立案调查。”宛振宇的亲属说,宛振宇夫妇为人都很好,除了王华外,跟其他人没有过节。

10多年来,宛振宇80多岁的老母亲许占,几乎每个月都要到漯河市公安局上访,宛家其他人也一直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反映问题,还曾实名举报杨威。

王华归案后,2014年10月,鹤壁市检察机关将已经调任漯河某区检察院纪检组长的杨威和早已退休多年的孙景炎抓捕归案。

2014年12月23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杨威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1998年10月18日凌晨,漯河市源汇区老街觉醒商行发生火灾,造成宛振宇、孙云兰夫妇死亡。次日,消防部门勘查现场后认定起火原因是人为从铝合金卷帘门下点燃外来可燃液体所致,属于纵火案件。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消防监督科于1998年12月17日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有可能属于纵火,根据火灾调查管理范围应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称:时任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副局长(分管刑侦)的杨威违反规定,明知该案应当刑事立案而长期不安排、督促办理刑事立案手续,明知王华为重大嫌疑人而不组织、安排对王华采取侦查措施,致使王华长期逍遥法外,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孙景炎,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向鹤壁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查明,孙景炎对侦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隐瞒重要线索不移交,移交案件后仍多次私自提审重要证人。

“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一定能够认真彻查王华涉黑犯罪团伙,从根子上彻底打掉这个危害漯河多年的毒瘤,还我们以公平正义。”宛丽歌说。

本报鹤壁3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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