姘居产子 5000元卖掉大儿子
原来,今年37岁的廖某和35岁的杨某均是房县人。2001年上半年,廖某在县城一个工地打工时与有夫之妇杨某相识。
廖某单身,从小在外闯荡,见识广,能说会道,很快就博得了杨某的芳心,两人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没过多久杨某便怀孕了,两人知道,这是件不光彩的事,传出去也不好听,于是两人以外出打工为由,相约来到河南禹州市。廖某在煤矿打工,杨某给工友做饭。2002年7月,杨某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婴。
在孩子出生的第2天,廖某便通过工友黄某,瞒着杨某将孩子以5000元钱的价格卖给了禹州市的一户人家。
当发现孩子不见了,杨某忙问廖某把儿子弄哪儿去了?廖某从怀里掏出5000元说:“我把他卖了。”
“这是我们的亲生骨肉,怎么能够卖呢?”杨某跟他大吵了起来。
“我们还没结婚,带回去上不了户口,还要被罚款。再说,你还没离婚呢。”见廖某说的是实情,杨某默然不语了。
这笔钱用于两人日常生活开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