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赵黎平:从警时被认为有能力 形象强势霸气
涉嫌贪贿
尽管在任时收获不少赞扬,赵黎平也饱受质疑。其任期批复过的两项工程,至今仍受到公安厅职工批评。
其中一项工程是公安厅西门宿舍拆迁。一名职工介绍,2010年拆迁时,职工意见很大,赵黎平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各处回去后做好工作,做不好的,就让政治部来做工作。“政治部是负责考核和人事提拔的,言外之意明显。谁敢不签?”
拆迁区域目前已盖起4栋20层的高楼,名为金仕顿公馆。其中1号楼为回迁楼,约100个回迁户。因开发商存在超标建设和拆迁安置费低等问题,不少职工没办完回迁。
另一工程是自治区看守所和安康医院改建项目。发改委的立项建设费用为4542万元,但实际花费1.2亿元。
“看守所1平方米近万元的造价,2012年建成后却不能使用。原因是监控设施、建造布局不合格,达不到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后来又投入近千万元改造,直到去年4月才投入使用。”该职工称,造价超标及返工问题,赵黎平负有责任。
另据接近自治区公安厅的人士透露,赵离任公安厅长前一周,突击提拔了10余名处级干部,“当时组织已经谈过话,他应该明白,人事上不能随便再动。”该人称,此举造成公安厅有领导抱怨“3年不用动干部了”。
赵黎平还被曝与杜文贪污案有关。
杜文案发生在2007年。为解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一块土地的纠纷,自治区政府指派时任自治区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武志忠、法制办顾问室副主任杜文等人协调此事,并向自治区财政厅暂借2200万元的专项办案经费。由于杜文兼任自治区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该款打到研究院账户,在之后的协调过程中,分别有210万和400万两笔款项再打到杜文个人的银行卡,作为在深圳、北京等地的礼金支出。
2010年5月4日,武志忠举报杜文非法持有枪支,杜文随即被抓。2012年8月,呼和浩特中院以杜文犯贪污罪一审判刑15年。法院认定的492万元贪污事实,即来自打入杜文个人账户的协调款项。但杜文坚称自己无罪,2013年10月,杜文案被内蒙古高院发回重审。
492万元中,有282万元并未花出,有80万元杜文称是自己岳父的钱,另有130万元,杜文在一审中拒绝透露去向。
2014年12月呼市中院重审此案,杜文当庭曝出,2010年3月,他将130万元交给时任公安厅长的赵黎平,由其购买一尊古鼎送给某领导,以协调深圳土地事宜。
杜文的辩护律师王甫转述了杜文对转交130万元时场景的描述:当时3月份,风很大。130万塑料袋装不了,杜文拿布袋子装着。两人约在杜文家附近的马路边上,赵黎平开着一辆白色别克车,杜文上车把钱放在后座上,还在车上和赵黎平聊了会儿天,但关于这130万的任何事都没提。赵黎平很警惕,示意杜文把钱放下。
据王甫转述,赵黎平告诉杜文,向领导送礼,直接送钱肯定不敢要,赵黎平找的这个关系看上了一个古鼎,还价是130万元,“你把钱给我,我去买了送给他”。但古鼎买没买、送没送,杜文并不确定。
王甫称,杜文在被刑拘之初,就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透露,在自己电脑和移动硬盘上有重要的录音证据,但2011年一审时,杜文电脑里的录音、手机里与赵黎平互发的短信都莫名消失。
后部分录音通过技术手段被恢复。其中包括2010年4月1日赵黎平打电话说给某领导送礼的事。